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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公积金中心规定,卖旧房购新房贷款适用首套房利率。

摘要: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六项新政,自2026年5月25日起实施,其中明确,“卖旧换新”贷款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:在福建省内出售自有...
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六项新政,自2026年5月25日起实施,其中明确,“卖旧换新”贷款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:在福建省内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,于厦门购入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即可享受该优惠,新政还涵盖多子女家庭二套房利率优惠、代际互助提取、装修及车位提取等举措,旨在降低购房门槛、支持改善型需求,激活市场活力。

在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优化的大背景下,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5月19日通过其官方渠道正式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:为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,该中心一口气推出了六项住房公积金新政,这六条措施涵盖了贷款利率优惠、提取条件放宽、家庭互助支持等多个维度,旨在降低购房门槛、减轻居民负担,同时也为楼市注入更多活力和信心。

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贷款政策的“松绑”,新政明确,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只要符合基本的贷款条件,就可以直接享受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。这一条无疑为二孩、三孩家庭减轻了不小的还款压力,众所周知,在过去的政策框架下,二套房贷款往往面临更高的利率,而厦门此次直接将利率“一降到底”,体现了对多孩家庭购房需求的实质性倾斜。

紧随其后的是“卖旧换新”贷款同样可以享受首套房利率的优惠,如果缴存人在福建省内出售了自己名下的自有住房,并且在12个月内又在厦门购入第二套自住住房,那么这笔二套房贷款也可以按照首套房利率执行,换而言之,卖房再买房的人群,哪怕名下原本有房,只要完成“卖一买一”的时间节奏,便能绕开二套房的利率门槛,这无疑为改善型住房需求者提供了极大的政策红利,也鼓励了存量房市场的活跃流转。

除了贷款端的利好,提取政策同样迎来了重大突破。新政首次提出“代际互助”模式:在福建省内购买自住住房时,如果购房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,可以申请提取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、子女账户内的余额来补足,这意味着,公积金的使用不再是“一人一户”的封闭循环,而是变成了可以跨代际流动的“家庭钱包”,在一些年轻人首付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下,父母的公积金能够“上阵支援”,无疑会大大缓解购房的资金瓶颈。

购房提取的申请时限也得到了大幅放宽,根据新规,缴存人无论是购买新房、还是自建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均可以从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的3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公积金,此前的时限往往较短,不少购房者因材料准备不及时或流程延误而错失提现机会,如今3年的窗口期显然更具弹性,也让更多人能够从容安排资金节奏。

在装修方面,新政同样释放出诚意,对于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、且取得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的缴存人,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,提取金额并不“一刀切”,而是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800元的装修单价标准来计算,每套住房的提取上限控制在25万元以内,这意味着,对于普通家庭而言,装修资金的来源又多了一条“活水”,特别是刚入住新房的业主,往往面临着供房和装修的双重资金压力,如今公积金支撑的装修提取恰逢其时。

值得关注的还有购买车位(库)的提取新规,对于在厦门购买了同一小区新建商品项目一手车位(库)的业主,只要车位购置时间在3年以内、且拥有有效的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,夫妻双方就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车位款,但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,同时也不得超过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%,这一条为有车一族免去了额外的资金筹措烦恼,实现了“房、车、库”一体化配套。

政策在设计时也注意了风险控制,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表示,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率超过90%(含)时,将从该比例公布的下一个月起,暂停办理代际互助、装修提取以及购买车位(库)提取业务。这一预防机制是为了确保公积金资金池的长期稳定与可持续性,避免因过度支取导致放贷能力下降。

从时间节点上看,这套新政并非即刻实施,而是定于2026年5月25日起正式执行,对于有意向利用上述政策的缴存人来说,这无疑是一段重要的缓冲和准备期,业内人士指出,厦门此次出台的组合拳,既体现了对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的多维支持,又通过代际互助、装修和车位提取等方式实现了公积金职能从“买房”到“安居”的拓展。

纵观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楼市政策调整,多个城市已在限购、限贷、购房补贴等环节逐步松动,此次厦门公积金政策的密集发布,更像是一次系统性的“金融松绑”,旨在激活房屋交易链条中的多个节点,特别是“卖旧换新”利率优惠与代际互助提取的联动,可能会在短期内有效促进存量房交易和换房链条的运转,为厦门楼市带来一波新的活跃期。